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兴宁区法院以关注民生作为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体民情、察民意,充分了解群众意愿,畅通民意传输通道,利用接访、下访、回访“三访”工作机制,切实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首先,热情“接访”答疑问。该院要求法官强化接访的意识,严格落实接访责任,做到热情、耐心做好日常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虚心听取群众诉求和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限时回复;同时更进一步坚持做好院长、庭长接待日工作。
其次,实行“下访”解民忧。该院利用法官个别“下访”与集中下访的方式,切实解决群众上访困难,在法官与群众之间架起一个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避免小问题复杂化、小矛盾激烈化。通过巡回办案、法律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农村、深入群众,进行经常性的“下访”,帮助群众办实事解民忧。
第三,落实“回访”察民意。该院要求主审法官做到对案件进行当庭回访或事后电话访、上门访,听取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及时掌握和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对有问题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回复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