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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加大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力度
来源:兴宁区信息办   2008-08-27
  兴宁区在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确保各项普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经济普查工作机构,保障经济普查工作正常开展。为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全面完成,兴宁区成立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辖区内三镇两办也相应成立普查机构和办公室,进一步促进普查工作发展。
  二是制定兴宁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根据本城区实际,城区经济普查办制定了《兴宁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落实机构,抽调人员,划分普查区域,明确责任,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开展名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为确保普查对象的不重不漏,更好地编制单位清查底册,城区开展全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目前正进行资料分类整理当中。(通讯员:许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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