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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自治区做好“两会”维稳和安保工作动员电视会议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机关有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两会”安全顺利举办,自治区“两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08年10月16日上午以电视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区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动员电视会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兴宁区将在城区会议中心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城区机关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厢竹大道63号)。
  三、参加人员
  1、 城区四家班子领导;
  2、 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编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建设局、城管局、农林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文体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信息办、综治办、610办、信访办、总工会、妇联、招商局、水产畜牧局等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3、 各镇、各街道1名主要领导;
  4、 兴宁区人民法院、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市工商局兴宁分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兴宁消防大队等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四、其他事项
  1、 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 所有与会人员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早退或喧哗,通讯工具不得鸣响。
  3、 请区委政法委派人做好会议签到工作。
  4、 请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 请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做好会场安排。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兴宁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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