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机关有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两会”安全顺利举办,自治区“两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于2008年10月16日上午以电视会议的形式召开全区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动员电视会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兴宁区将在城区会议中心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
城区机关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厢竹大道63号)。
三、参加人员
1、 城区四家班子领导;
2、 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编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建设局、城管局、农林水利局、安监局、环保局、文体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信息办、综治办、610办、信访办、总工会、妇联、招商局、水产畜牧局等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3、 各镇、各街道1名主要领导;
4、 兴宁区人民法院、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市工商局兴宁分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兴宁消防大队等单位各1名主要领导。
四、其他事项
1、 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 所有与会人员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早退或喧哗,通讯工具不得鸣响。
3、 请区委政法委派人做好会议签到工作。
4、 请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 请城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做好会场安排。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办公室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