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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商 诚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贸易局科员;
  任刘 瑛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局科员;
  任方 杰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科员;
  任田红叶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科员;
  任韦杰平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科员;
  任陶厚国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科员;
  任周云清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科员;
  任文健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司法所科员;
  任李军辉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科员;
  任侯毅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科员;
  任费加威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经济调查队科员;
  任黎锬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农村能源办公室科员。
  其中商诚、刘瑛、方杰、韦杰平、陶厚国、周云清、文健、李军辉、侯毅、费加威、黎锬十一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07年12月算起,田红叶同志任职时间从2008年1月算起。
                      南宁市兴宁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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