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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继续拆除户外广告和招牌
  兴宁区继续对辖区沿街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截至2008年8月4日,共拆除大型户外广告49块,拆除面积达6239㎡,拆除POP旗144杆,面积达720㎡,拆除小型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582块,拆除面积约8535㎡,并对拆除户外广告后墙体进行了修复,面积达6500㎡。按照南宁市城管局审定的设计方案,现已按规范重新制作门头招牌495块,面积约6512㎡。

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兴宁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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