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部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农贸市场存在的“五乱”回潮现象,兴宁区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使辖区的“五乱”回潮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近期,济南路、交易场某建筑工地、上海路某建筑工地、广西第一工业学校门口、虎邱路、望州路北一里、旧邕宾公路等路段出现垃圾乱扔、材料乱堆放、占道经营、车辆乱停、垃圾乱堆放等现象,对此,自治区建设厅下发了督办函[(2008)74号]。民生办、朝阳办、三塘镇、建设局、城管大队、环卫站等相关单位接到督办函后迅速对各个督办点进行彻底的整治。
同时,为确保整治到位,城区还组织由纪委、清洁办等单位组成的检查组,于8月21日对各个督办点进行了复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的督办点整治效果比较好,但旧邕宾公路等个别地方出现不同难度的反弹现象,为确保各个督办点整改取得效果,城区要求各相关单位对上述督办点进行第二次整改,务必整治彻底。经再次整改,74号督办函各项督办事件全部得到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