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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

  区长:刘为民
  领导和主持兴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兼任:兴宁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东沟岭开发办公室主任。
  主管:兴宁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兴宁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副区长:潘纪豪
  负责兴宁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促进局、工业发展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及外事、旅游工作和人大议案、建议、意见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协助分管:兴宁区财政局。
  联系:兴宁区工商业联合会,驻辖区各税务、工商、金融、烟草、供电等单位。

  副区长:谢于碧
  兼任:兴宁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
  分管:兴宁区文化和体育局(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以及“城乡清洁工程”工作。
  联系:兴宁区总工会、共青团兴宁区委、妇女联合会。

  副区长:吴天葵
  兼任:兴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队长。
  协助区长工作。
  协助分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副区长:刘燕萍
  分管:兴宁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朝阳街道办事处、民生街道办事处、老龄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老体协以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协助分管:兴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联系:兴宁区科协、红十字会。

  副区长:唐 琨 
  分管:兴宁区建设局、环境保护局、交通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及地震、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协助分管:兴宁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联系: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兴宁大队。

  副区长:覃光周 
  分管:兴宁区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办公室、消防工作。
  协助分管: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联系:兴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兴宁区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兴宁公安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
       
  副区长:徐拥军
  分管:兴宁区民政局、科技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民族事务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以及宗教、华侨工作。
  协助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联系:驻辖区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邮政等单位。

  助理调研员:农和昌
  协助区长工作。

  助理调研员:黄少海
  协助区长工作。
  协助分管:兴宁区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乡清洁工程”和征地拆迁工作。
  协助联系: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区长助理:黄勇民
  协助潘纪豪副区长分管和联系经济等工作。

  另外,经中共兴宁区委同意,委托兴宁区政协曹建喜副主席代管:
  兴宁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农林水利局、水产牧畜兽医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机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站)以及气象工作。

 
 


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兴宁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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