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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刘为民 领导和主持兴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兼任:兴宁区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东沟岭开发办公室主任。 主管:兴宁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副区长:潘纪豪 负责兴宁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兴宁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统计局、招商促进局、工业发展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以及人大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协助分管: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 联系:兴宁区工商业联合会,驻辖区各税务、工商、金融、烟草、供电等单位。
副区长:谢于碧 兼任:兴宁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 分管:兴宁区文化和体育局(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以及旅游、外事工作。 联系:兴宁区总工会、共青团兴宁区委、妇女联合会。
副区长:梁承林 兼任:兴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队长。 协助分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副区长:刘燕萍 分管:兴宁区民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朝阳街道办事处、民生街道办事处、老龄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老体协以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联系:兴宁区科协、红十字会。
副区长:唐 琨 分管:兴宁区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以及联动、交通、地震、质量监督工作。 联系: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兴宁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兴宁大队。
副区长:覃光周 分管:兴宁区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局、民族事务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局、信访办公室、“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宗教、华侨、消防工作。 联系:兴宁区残疾人联合会,兴宁区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各镇人民政府。
副区长:谭建华 分管:兴宁区科技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协助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工作。 联系:驻辖区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单位。
助理调研员:农和昌 协助区长工作。 协助分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助理调研员:黄少海 协助分管:兴宁区信访办公室、“三大纠纷”调处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城乡清洁工程”和征地拆迁工作。
经中共兴宁区委同意,委托兴宁区政协曹建喜副主席代管: 兴宁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农林水利局、水产牲畜兽医局、扶贫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机管理局、农机安全监理站)以及气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