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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职能

    做好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文件、本室文件的起草和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纪要、简报、汇刊的整理,编发《会刊》。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及资料的打印分发;
   
负责对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进行的综合性视察、调查、检查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组织人大选举的各项工作;
   
承办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材料、选票、任命书的准备工作;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文件的收发、分转、传阅、归档、立卷工作;
   
负责保密宣传和做好保密、保卫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搞好机关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干部学习业务知识和岗位责任制考核,配合机关党支部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经费管理使用,做好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登记、保管、分发及用车等后勤服务工作;
   
接待和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与兄弟省市城区人大保持工作联系,并负责接待、资料交换等有关事宜;
   
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监督投诉电话:0771-3290278
  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33号
  邮政编码:5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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