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城区范围内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城区片区改造总体规划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建设要求及落实人民防空规划建设情况,依法对辖区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城区地下空间建设。
在城区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委员会制定防空袭方案,检查监督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制定城区人民群众防空袭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群众性防空袭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指导群众性防空袭演习;开展战时人口疏散基地建设,督促疏散单位与疏散接收单位开展各项经济建设活动。
协助市人防办管理好防空通信警报器材,拟定城区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协调利用电信通信网络及其它部门专用通信网络,监督检查安装在城区单位的警报器材,保障城区防空通信警报器材的完好率。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国家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质量要求,协助市人防办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做好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改造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实现平战结合。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拟定城区人民群众防空教育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民防空预算,做到合理使用人民防空经费。
组织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指导城区旧城改造利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
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时组织城区人民群众防空袭疏散和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根据上级命令接收防空警报、组织指挥人民群众疏散,掩蔽和开展空袭斗争。 (2)组织城区人口和主要物资疏散。 (3)配合城市防卫作战和要地防空作战。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监督投诉电话:0771-2435806 单位地址:南宁市济南路120号 邮政编码:5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