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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文化广播电视站
               兴宁区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职责
 
1.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2.示范性的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3.辅导、培训文体骨干。
 
4.辅导、培训、挖掘文艺新人。
 
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协助其他部门及文化站、社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文体活动。
 
 
 
 
               兴宁区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全面完成自身和上级交办的任务。
 
3.协助区文体局组织开展全区的文体工作。
 
4.义务为文化站、社区、企业、学校提供相关服务知道工作。
 
5.严肃上下制度和请假制度四、执行周一例会,周三业务学习和周五集中政治学习制度。
 
 
 
 
 
               兴宁区文化广播电视站站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主持文化站全面工作。
 
3.完成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管理经费、确定奖惩等。
 
5.协助文体局提出、制定并组织落实我区文化工作的发展规划、思路、工作意见。
 
 
 
 
 
               兴宁区文化广播电视站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2.负责日常群众群众文化活动。
 
3.指导乡镇、社区、城区各单位开展文化活动。
 
4.辅导、培训文化骨干、挖掘文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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