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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和方法。
  2、主管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机监理规划,定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计划、管理、发放本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准用证和各种书表证卡等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县(区)农机监理机关,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的考试和证件发放工作。
  5、组织、监督、检查、指导本辖区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年检审、二保、检测等工作。
  6、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竞赛和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辖区内年度评比、表彰奖励工作。
  7、派员亲赴现场并协助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或公安交警调查处理辖区内的重大特大农机事故以及情况复杂、影响较大的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农机事故报表。
  8、对辖区内农机监理财务进行监管、检查、审核,完成监理规费、牌、证、书、表、卡等费用的统一上缴工作。
  9、完成自治区、市农机监理机关交办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定期向上级报送月、季、年度业务报表、专题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及计划。
  11、接待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监督投诉电话:0771-2439923
  单位地址:南宁市济南路120号
  邮政编码: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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