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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街道“五不让”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朝阳街道在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结合第一线工作的实际,按照
“
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
”
的要求,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圆满完成,并提出
“
五不让
”
,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街道办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街道办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街道办发生,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街道办受到冷落,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街道办受到影响。(通讯员:叶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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